本使用條款適用於愛票兔售票系統,當會員使用本站服務委託售票時,即代表已詳細讀並同意下列規定:
※ 敬請各位賣家注意! 愛票兔將以 0979685290 / 02-2711-0149 兩支電話和各位賣家連繫確認票務詳細,請務必注意來電積極保持聯繫。
一、門票相關資訊
1.於本平台註冊成功的用戶,即可在本平台刊登銷售門票之訊息,同時必須詳細編輯所有需要填寫的門票資料,所提供之訊息須確實不可造假,若因賣方訊息不完整或有誤而造成銷售損失,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任,
賣方需提供包含:活動名稱、舉辦日期、門票種類、原門票價格、門票位置、座位排數、銷售價格、入場是否有限制等相關資訊。
2.刊登票券銷售訊息,且有買家購買並付款完成,即為雙方皆有明確之意思表示,賣方有義務提供所刊登資訊的票券,不得取消。
二、銷售訊息刊登
當使用者在本平台刊登銷售訊息時,便表示同意成為由本平台所提供的仲介平台的賣家角色,委託本平台銷售,並具有依約在平台規範期限內提供相應服務之義務。
1.使用者在本平台填寫的銷售訊息資料,本平台有權刊登在其所屬之社群網站上。
2.賣方在刊登銷售訊息後有絕對義務按照本平台之條款的規定依約如期完成交易。
3.從買方接受銷售付款完成開始,若賣方未履行賣家義務,本平台將會對賣方採取相關懲罰措施,索取相關違約之懲罰金以及酌情扣除信用分數。
4.在本平台認為需要的情況下,本平台將有權對沒有完成自身義務的賣家索取相關罰金。(以下將有相關條款說明索賠之罰金)
三、刊登欲售票券訊息 – 信用分數
1.為保障買家權益,賣方於本網站刊登銷售門票有信用分數的要求,若賣家的信用分數不足則無法上架票券販賣。
2.信用分數說明:
(1)可以透過上傳身分證、上傳金融帳戶等,經驗證後獲得對應信用分數。
※ 另可向愛票兔平台購買信用分數。
(2)平台須保障消費者購買票券並能確實取得,若開演時間迫近才上架該活動門票,信用分數門檻會有所調整,敬請賣家注意。
(3)上架票券並不會扣除信用分數,信用分數作為您對平台保證交易執行的憑證。
※ 倘若您未盡賣家義務,除違約懲罰金外將酌情扣除您的信用分數。
3.若有任何違反本條款之規定將視情節酌扣信用分數。
4.有關更加詳盡的信用分數說明 參見(信用分數頁面連結)
四、銀行帳戶資訊
1.賣家須提供本平台帳戶資料,提供之帳戶若非中國信託帳戶,將收取15元匯款手續費。根據本條款,提供此資料之使用者表示已授權本平台為其收取門票費用以及服務費。
五、門票/入場券交易的相關稅金
1.若門票入場券需加收稅款的情況,將由賣方將稅款包含在總價格(總售價)內。稅款獨立於賣方使用本平台的平台服務而產生的服務費。
六、賣方訂定的銷售價格
1.根據本使用條款,賣方需要負責刊登其從交易中收取的金額「包含本平台收取之服務費、可能產生的遞送交通費用『含國外』」。
2.門票銷售的制定價格僅屬於賣方的責任,而非本平台。愛票兔與門票的訂價無任何關係也不施加任何影響。
3.賣方被允許在買方建立訂單前更改銷售的價格,建立訂單後將不得作任何修改。
七、門票交易相關的服務費用
目前無收取手續費
八、銷售規定
1.一旦買方於本平台網站完成付費,賣方的門票即被確認交易,於此情況下此票將不能夠被撤下或是更改,賣方必須為買家保留此票券,賣家同時具有準時寄出票券給買家之義務。
2.一旦買方於本平台網站完成付費,本平台將會通知賣方寄出票券,賣方必須積極確認票務並且保持與平台之聯繫,於寄送期限內將門票寄出,(例:2/13號開放取票,最晚 2/14號需寄出。)
若沒有在規定期限將門票寄出,逾期寄件平台將酌收罰款。
3.平台規範寄送時間限制:
經銷售後,賣方須將票於本平台規定的最後寄送時段,即付款後3日內寄出給買家(例:買家於2/13號付款完成,最晚 2/16號需寄出),
若主辦單位尚未發放票券則最遲於開放實體取票後1日內須將門票寄出。(例:2/13號開放取票,最晚 2/14號需寄出。) 若沒有在規定期限將門票寄出,逾期寄件平台將酌收罰款。
4.所有銷售是不可改變的,凡買家付款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或是拒絕出票。本平台不對活動的舉行負有任何責任,比如演出地點變動、時間變動,或被主辦單位取消等問題。
5.如果遇到上段所述主辦單位的不可抗力情況發生,本平台可視情況協助取消交易中已完成的銷售和付款。
6.2023年6月1日 下午3:00後上架販售之門票,數位藝術品之售價為0元,每個數位藝術品售出您將會收到固定獎金,票券本身則維持原價(低於原價)販賣。
九、賣方違規及懲罰
※ 本平台將會對未完成賣家義務或者由賣家責任導致交易失敗的賣家採相關懲罰措施。
1.買家完成付款後,該筆交易即視為契約成立,無論因任何賣家「個人」事由,導致無票券可以寄送給買家,賣家沒有依約在平台規定期限內提供(寄出門票),皆無法協助取消訂單處理。愛票兔將酌情扣除您的信用分數!
此外愛票兔將向您索取最低為該筆訂單票券總面額之30%違約罰金(因應票價市場做適當調漲),以懲罰性質敦促當事人(賣家)履行契約,作懲罰性違約金也作平台商譽之損害賠償使用。請仔細確認您欲出售的票券資訊!
若不積極繳納愛票兔將暫時把您的售票功能關閉,除以上相關程序, 愛票兔也將盡力協助買家做任何法律內外合理合法的相關處置。
2.若有買家建立訂單,並且完成付款,無論該門票是否開放取得實體票券,愛票兔客服將於三個工作日內與您電話聯繫。
若經客服3次去電未接,一封簡訊通知後也未於任何管道獲得您的回覆,因未能確認票務,此筆交易將視為賣家無故取消處理。
愛票兔將酌情扣除您的信用分數,暫時將您的售票功能關閉,您需繳納無故取消之違約處罰金「訂單票券總面額之30%」(此一數值為最低罰金,因應票價市場做適當調漲)。
除以上相關程序, 愛票兔也將盡力協助買家做任何法律內外合理合法的相關處置。
▲在我的出售>賣家回覆中 點擊回覆 [我尚未取得實體門票,待取票後會遵守愛票兔的寄件時間規定,準時寄出。] 者 不在此聯絡時限內。
3.買家建立訂單,並且完成付款後,賣家有義務於付款3日內寄出票券(例:買家於2/13號付款完成,最晚 2/16號需寄出)。(同時仍須積極與愛票兔確認票務)<參見 本條款九-2>
若目前尚未取得主辦單位之實體門票者,則不受3日內寄出之限制,但仍須在買家完成付款的2日內,積極與愛票兔確認票務 <參見 本條款九-2>,
最遲仍須於取票日後1天內寄出 (例:2/13號開放取票,最晚 2/14號需寄出。) 逾期寄件平台將酌收罰款!<參見 本條款八-3>
4.除主辦單位取消演出場次外,不得無故/惡意取消訂單,平台將酌情扣除您的信用積分!同時愛票兔將向您索取相關罰金。
5.賣家有遵守寄件期限以及本條款每一規定之義務,凡因個人因素不遵守愛票兔平台本條款之任何售票規範,除須繳納對應罰款外<參見 本條款八-3、九-3>,將扣除您的信用積分!
※若賣家不積極配合補償及懲罰措施,愛票兔保留法律追訴之權利並將賣家之真實資訊提供予買家做保障自身權益之法律究責使用。
▲愛票兔提醒您!網站之購買以及出售等一系列操作,即代表買/賣雙方具備同意此販售、購買契約之意思表示,買家付款後若賣家沒有如約在規定期限內將票券寄出,有詐欺罪之嫌疑。
※ 若類似情況重複發生,本平台保留關閉任何賣方帳號之權利。
十、數位藝術品
1.每個數位藝術品購買後皆無法退/換貨,數位商品以及服務不包含於七日鑑賞期的規定之內,且七日鑑賞期非試用期,購買扣點成功後,愛票兔已將完整檔案提供下載,無法收回。
2.每個數位藝術品皆綁定最初一同出售的門票,無法經由任何手段取消與原門票的綁定,再與其他門票(無論是否為同一活動同一場次)一起出售。
3.數位藝術品日後可單獨於愛票兔平台轉售。
4.成功扣點購買數位藝術品後,即可在我的商品>編輯頁中查看/下載您的數位藝術品。
5.購買數位藝術品後,即獲得圖片以及轉售授權,您支付該款項可獲得圖片之所有權亦可將圖片做營利使用。
十一、買家求票相關
1.若您持有買家欲買的票券,點擊賣票後將視為交易成功,該筆交易將會直接成交。您需為買家保留此筆票券,並且在時間限制內出票完成(同一般出票流程)。<參見 本條款八、九>
十二、支付賣方交易金額相關期限和條件
1.本平台將按照賣方刊登銷售時所提供綁定且經審核的金融帳戶支付賣方有效的交易金額,提供非中國信託之帳戶,跨行產生的手續費將由賣方支付。
2.門票可順利入場無爭議,活動結束5天後,此筆交易將進入結帳程序,上半月之最終出款日為每月15日,下半月之最終出款日為每月30日,
說明:每月15日前進入最終結帳程序的訂單,最晚於每月15日平台會將票款匯予賣方綁定且經審核的金融帳戶,非中國信託者收取15元手續費。
十三、取消會員資格
1.本平台保留獨自管理此平台的權利。
2.任何未遵守上述賣家規範的賣家將有可能不被允許再使用本網站,取消會員資格/關閉帳號出售功能時,
賣方有責任完成所有未完成的訂單,帳號被關閉時,本平台保留取消任何賣方的銷售權利。
一旦本平台進行帳終程序後,將結清所有未付賣方的款項,並扣掉所相應的罰款,取消賣家在此銷售及購買的資格。